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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钱买房只填女友名字 分手后法院判房归女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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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09 13:09:07

 结婚的风俗在大部分地区都是大同小异的,只不过形式上会有一些当地的要求。而彩礼和嫁妆却好像是亚洲这边每个地方都会涉及到的一个东西。

然而,嫁妆或者是彩礼也是一大笔钱,近日在泰国就出现了一个尴尬的情况。原本婚礼都已经如期进行,宾客也都到齐了,然而,却缺了一个重要的主角,就是新郎。

据了解,新郎和新娘相恋6年,婚礼的前一天,双方父母会面为婚礼做最后的准备,并且当时的新郎兴致勃勃完全没有任何不妥的迹象。


婚礼当日,时间已经到了,而新郎却没到。打电话也没人接,找到家去,发现新郎和其家人都跑了。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新娘家商议好的彩礼是2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4万元)和一些黄金,男方无法拿出,所以逃避了。

泰国发生的这件事还只是卡在了彩礼上,在中国,是卡在房子、车子、稳定工作上。

据了解,一男子名小华,和女朋友爱情长跑8年后,终于准备买婚房结婚,首付25万。因为小华自己已经有了一套小面积房产,所以这套用作婚房的房产就只写了女朋友一个人的名字。

年轻人身上“有情饮水饱”的天真理想再次显现,小华独自负担着每个月的房贷。然而,女友却向他提出了分手,原因是新房装修的问题上有分歧。随后,女方告诉小华,将把25万首付还清,以及10万多元的已偿贷款和办证费用,希望在房产上能撇清关系。


小华觉得女朋友这样做很不厚道,并且该小区的房价已经不是当时购买时的房价了。于是小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遭到驳回。

嘉丰瑞德理财师表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讲,房子的归属确实是属于女朋友。不过建议日后在买婚房上面,应该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

其实看完上面两个结婚的例子,会疑惑到底是为钱所困还是为爱所困。四万元人民币的彩礼,通过合理的理财方式,如配置稳利精选组合诺亚方舟NPA等理财产品,在一年或者两年后,本金和收益加在一起,在二三线城市付个首付没什么大问题,彩礼也能得到解决。

一个男生愿意在婚前为女生买房,并且只以女友的名义,可见感情还是很深的。不过再深的感情,还是应该理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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