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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甘子井区吴金祥房产被暴力强拆 凶手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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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19 14:40:38

近几年,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先后发通知禁止暴力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但各地征地、拆迁乱象依旧猖狂。多个涉房腐败典型案例显示,征地拆迁、土地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调整用地性质、规划审批、项目选址、调整容积率、产权登记等环节都有着官商勾结的影子,部分贪腐官员和地产商为谋取暴利无孔不入、花样百出……


    9月14日,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后东崮村农民张纪民在家中被烧身亡,临沂市认为这是一起因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作风简单粗暴、强制拆迁引发的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恶劣事件。在本次强拆事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15名主要嫌疑人全部被抓捕归案,相关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据新华社21日电)

    近日媒体又接到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吴金祥先生的投诉,称2012年7月16日在他未收到政府对他私宅征用的通知书、也未见到政府在辛寨子由家村对房屋征用进行乡村改造公告及拆迁改造安置补偿协议方案、也未有法院对他私宅拆除法律执行文书,遭到大连市甘井子区政府为达到由家村集体土地上建筑商品房群楼上市销售目的,利用政府行政职权与开发商合伙向居住百姓争“利”一系列逾越宪法,滥用职权的行为。断水断电封路堵道。“大连市甘井子区社会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张贴拆除所谓违章建筑《通告》。早上8点40分【辛寨子街道对影响规划区域开发建设进度的由家村运达诺维溪谷地块的11处、14户违建实施了拆除,行动中,街道主要领导现场指挥,区整治办、执法局、公安分局等10余个部门联合行动,共出动人员300余人、大型工程机械、执法车辆31台(甘井子区公众信息网报道)】。以非法“暴力”手段强行拆除了吴金祥私宅私企“四合院”厂房建筑设施及周边几十年遗留下来的私有宅基地上的“物权”。他本人协同律师即时报案,警察现场做了案情调查询问笔录。吴金祥和律师前去调查此次强拆行为的法律依据,各参与“行动”的相关部门相互推诿,竟无一承认其为“行动”主体(有调查录音及律师函)。责任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派出所没有依法“立案”查处。
(照片一)
  2013年8月24日半夜零时二十分吴金祥私宅房屋又遭到一伙不明身份的“暴徒”使用黑势力“暴力”手段,将其私宅所有塑钢门窗玻璃砸毁。吴金祥当即“110”报警报案,并在辛寨子派出所作了案情及损失价值笔录。责任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派出所刑警称:抓不到作案人无法“立案”查处。
(照片二)  
   2013年9月22日12时50分,为达到尽快占有吴金祥私宅基地的目的。采取了趁吴金祥家中无人唆使作案行为人利用大型PC-360型挖掘机为工具,将其合法“私宅”野蛮捣毁,致使其室内财产连同房屋瞬间全无。吴金祥及时110报警报案,在派出所警察让其做完了案情及室内财产笔录后,由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辛寨子派出所刑警三人及时出警,在案发现场当场抓获了作案行为人及作案工具PC-360型挖掘机,同时刑警拍照勘查了作案现场,作案行为人在吴金祥和刑警三人及前来围观的群众面前,也当场承认了是他实施摧毁“私宅”的行为(照片三)。作案行为人被刑警当场依法带到派出所。案件由刑警队长兼副所长王斌主办。
(照片三)
    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11年5月13日就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坚决制止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

 然而案件主办人王斌对此案处理采取的方式:

 (1)当天放走了作案行为人。直至案件结案都未告知受害人:作案行为人的名字、单位、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放走作案行为人的理由。为什么?

 (2)不走刑事办案程序。不依案件客观事实为依据按法律准绳办案。不对作案行为人给受害人造成的客观财产损失及时沟通司法中心做财产损失估价来避免受害人财产损失得到合理合法赔偿。案发现场被毁私宅基地被开发建筑商侵权肆意铲平施工盖楼,王斌听之任之,难道老百姓手里国家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在执法者的眼中只是废纸一张吗?为什么?

 (3)做案件询问笔录不如实记录。做笔录的刑警还要将笔录材料交给主办人王斌审阅“看行不行”。不按当事人的回答内容如实做笔录。在吴金祥核对笔录不实,当着王斌队长的面将不是吴金祥说的话所做的询问笔录内容用钢笔给划死了。甘井子分局下达的《20130922吴金祥被故意毁财案》受案回执单,王斌扣押2个月零六天。在吴金祥多次反复向上级机关申诉,王斌才不情愿交给受害人。吴金祥多次书面和口头向主办人王斌要求合理解释为什么扣押2个多月?至今不回答。为什么?

 (4)案件发生5个多月后,在受害人多次反复向上级机关申诉案件。王斌才与甘井子区司法估价中心沟通对吴金祥被毁私宅做了无实体实物的司法估价(案发现场被毁私宅基地此时已被开发建筑商非法侵占铲平并正在施工盖起了六层高楼)。把吴金祥120平方米建筑结构内分三层的“私宅”估价为4.8万元(照片一、四)。为什么?

 (5)甘井子司法估价中心在估价单上做了说明。主办人王斌扣留了甘井子司法估价中心做出的司法证明。向吴金祥另外出具了一份不具备法定资质的甘井子公安分局估价《鉴定意见通知书》(照片四)。为什么?

 (6) 同时:同日做出《20130922吴金祥被故意毁财案》刻意不注明毁财犯罪控告“主体”的案件结论(照片四、五)。为什么?
(照片四)
(照片五)
   主办人王斌以“合法执法权力”对此案件用了近8个月的时间。对一个现行案件其犯罪行为、犯罪证据无可推卸、无可争议,却做出了没有实施犯罪作案控告“主体”即“没有犯罪事实”的“文字游戏”结论。试问:吴金祥的“私宅”是被谁摧毁的?谁来承担给吴金祥造成的私人财产损失?怎样解释甘井子司法估价中心做出的“被毁私宅”损失的司法估价?案件结论为什么不将案件实施作案行为人注明为指控“主体”?能告知受害人把作案行为人实施的“毁财”行为定为“无罪”的法律依据吗?

   主办人王斌对《20130922吴金祥被故意毁财案》做出的没有实施犯罪作案主体即“没有犯罪事实”的结案结论。依法受害人应向检察机关申请案件“立案”监督。但办案人员王斌以手中的“合法执法权力”办理案件违背客观犯罪事实证据、隐瞒案情、包庇犯罪...其案件复议即最终结果又将会如何?

  暴力拆迁是个老问题,引发人员伤亡事件时有发生,中央高度重视,出台了系列措施加以规范和制止。之所以还会发生,究其原因,既有一些地方官员发展观错位、权力失控等原因,也有部分开发者目无法纪、各种黑恶势力交织其中推波助澜。为什么在国家三令五申严禁暴力强拆的情况下,仍然不断由征地矛盾引发的暴力拆迁和征地事件?深层原因在于利益捆绑,暴力强拆的屡禁不止是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所致,是土地经济模式弊病的突出表现。表面上看,地方政府以征地拆迁来发展地方经济,而实质上,地方政府往往借此以权谋私,甚至不惜触犯法律法规,才造成如此惨剧。应如何从制度层面入手,防止类似事件?一方面是完善拆迁法,从法律层面制止暴力非法拆迁;同时不断地加强政府自律行为,严格依法办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立人民所期望的阳光政府、廉政政府。“依法治国”必然“于法有据”。案件主办人王斌作为执法者深知,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为什么还敢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其行为难道不是在损害法律的尊严吗?

    多位法学人士认为暴力强拆者的行径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大家呼吁大连市甘子井区公安机关尽快对此事进行彻底侦查。“犯罪分子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公安机关如拒不履行职责将被会为行政不作为付出代价。”

    2011年3月,河北唐山路北区7户村民的房产被同时非法强拆曾引起中央四部委的高度重视,强拆案被全国通报,7人被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那么发生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由家村吴金祥房产被暴力强拆案结局如何,媒体将进一步关注。当事人吴金祥联系电话13804287905。 

原链接:人民中国http://www.rmzg.org/detail.asp?id=9486